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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語言大學自主招生簡章(2)

來源: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 2009-09-21 22:46:44

 

  2009年北京語言大學自主招生、保送生招生簡章

  我校2009年首次在全國范圍開展自主選拔錄取工作,通過“以文化課考試為主,多元化綜合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選拔品學兼優(yōu)、綜合素質高、特長突出的優(yōu)秀人才進入我校學習。

  一、選拔標準和報名條件

  自主選拔錄取的學生為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心健康、成績優(yōu)秀,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高中畢業(yè)生:

  1.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具有保送生資格者;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省級賽區(qū)三等獎(含)以上者或在其他相應級別的競賽中獲獎者;

  3.高中階段在科技創(chuàng)新、發(fā)明方面有突出表現并獲得省級獎勵,或擁有專利者;

  4.具有文學、語言文化方面的特殊才能,高中階段在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學生創(chuàng)新英語作文大賽、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中獲獎者;或有獨立出版的專著、文集等作品;

  5.高中階段獲得省級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品學兼優(yōu)者;

  6.經我校認定的生源基地中學推薦的高中階段每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始終名列所在年級前20%,并由所在中學提供具體證明材料者。

  二、招生規(guī)模與專業(yè)

  自主招生規(guī)模控制在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以內,專業(yè)限定為:英語、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漢語言文學。

  三、報名程序

  符合條件的學生請在2009年1月5日至2月10日登陸我校招生網(zsb.blcu.edu.cn),進入網上報名系統(tǒng),按照網上要求注冊,逐項填寫并打印《北京語言大學2009年自主招生報名表》,經所在中學主管校長簽字蓋章后,隨個人陳述、中學推薦意見、成績單原件、獲獎證書復印件、作品、論文等裝訂成冊(A4標準),在2009年2月10日之前(以當地郵戳為準)用特快專遞寄至:北京市海淀區(qū)學院路15號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郵編:100083),并在信封上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樣。學生所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再退還,請做好備份。

  四、選拔程序

  學校成立由職能部門和相關學科專家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具體負責實施自主選拔招生工作。

  1.由專家評審組對申請者的申請材料進行初步審核,申請者可以在2月20日后登陸我校本科生招生網,查詢是否通過審核。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學校對初審合格的學生進行考核?己说男问桨üP試和面試?己藘热莅ǎ赫Z文、數學、英語筆試和綜合能力面試。

  3.專家評審組根據考核結果提出候選人名單,報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入選學生名單。

  4.入選學生名單在我校招生網上公示后,報學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同時通知學生所在中學進行公示.

  5.對于入選學生我校將郵寄資格認定書,資格認定書上將注明認定的專業(yè)和優(yōu)惠政策。

  6.入選學生須參加全國統(tǒng)一高考。以下兩種情況下,入選學生將不再享受自主選拔錄取的優(yōu)惠政策:高考志愿中非第一志愿填報我校;所報第一專業(yè)志愿非資格認定書認定的專業(y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區(qū),須填報我校為平行志愿第一順序學校。

  7.自主選拔優(yōu)惠政策:高考實際考分達到本科一批控制線,經所在省級招辦批準,由我校審查、錄取.

  五、監(jiān)督機制

  1.學校在自主選拔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序、以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jiān)督。

  3.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申請和推薦工作。推薦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被推薦學生的選拔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推薦資格。

  六、報名及考試安排

  報名截止時間:2009年2月10日
  現場確認時間:2009年2月27日
  考試和面試時間:2009年2月28日
  報名網址:http://zsb.blcu.edu.cn/
  咨詢電話:010-82300521
  電子信箱:zsb@blcu.edu.cn

  北京語言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〇九年一月

   【點擊查看更多高校2009年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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