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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南農業(yè)大學珠江學院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1-05-28 16:46:40陽光高考


高考

  第六章  錄取體檢標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于殘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yè)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予以正常錄取。

  學校招生專業(yè)對考生身體素質的具體要求詳見各省(區(qū)、市)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專業(yè)目錄。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為依據(jù),對新生身體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yè)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辦理,予以轉專業(yè)或取消學籍。

  第七章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九條  經學校夏季高考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手續(xù),逾期未注冊者,作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三十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學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者,將按規(guī)定取消學籍。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三十一條  學校收費標準按《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取消我省民辦高校和民辦中職學校收費備案以及住宿費核準有關問題的通知》(粵發(fā)改價格〔2016〕657號)的有關要求執(zhí)行。

  學費標準:

  英語、商務英語、翻譯、日語、漢語言文學、傳播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金融工程、物流管理、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wǎng)絡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電子商務、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tǒng)、會計學、財務管理、稅收學:35000元/學年;

  風景園林、環(huán)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設計與工程、服裝與服飾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攝影、廣播電視編導、數(shù)字媒體藝術、戲劇影視導演、書法學、戲劇影視美術設計、表演、動畫:498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3000元/學年。

  第九章  資助學生政策

  第三十二條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助學措施按照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我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三條  符合條件者可申請:1.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貸款: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qū))教育局申請在校期間由財政貼息的國家助學貸款,貸款最高金額為每年8000元。2.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獎學金為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3.國家助學金:按照國家下發(fā)名額發(fā)放國家助學金3300元/人/年。4.學校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一等獎3000元/學年、二等獎2000元/學年、三等獎1000元/學年、優(yōu)秀學生干部獎學金800元/學年。

  第十章  招生工作咨詢、監(jiān)督與申訴

  第三十四條  招生咨詢及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40000-12623

  傳真:020-87975122

  電子郵箱:hnzjzsb@163.com

  學校網(wǎng)址:

  http://www.scauzj.edu.cn/

  招生網(wǎng)址:

  http://www.scauzj.edu.cn/zsb/

  第三十五條  學校招生監(jiān)督小組負責監(jiān)察、監(jiān)督學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訴。

  聯(lián)系人:葛宏翔

  監(jiān)督電話:020-87981811

  傳真:020-87975122

  電子郵箱:hnzjzsb@163.com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  本章程經學校校長辦公會議討論審查通過,適用于本校2021年夏季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由華南農業(yè)大學珠江學院委托華南農業(yè)大學珠江學院招生工作處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和各。▍^(qū)、市)的規(guī)定不一致,則以國家和各省(區(qū)、市)的規(guī)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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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高校招生章程 2021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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