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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會管理職業(yè)學院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考試招生章程(2)

2021-06-02 16:29:30四川省教育考試院


高考

  考 試

  第十九條 考試時間

  1.文化考試筆試時間:2021年3月27日9:00-11:30。

  2.技能綜合測試時間:2021年3月27日14:00-17:30。

  第二十條 考試地點

  考點名稱:四川省民政干部學校(省志翔職業(yè)技術學校)

  考點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雙流區(qū)東升街道志翔路3號

  第二十一條 考試內容

  文化考試:試題由省統(tǒng)一命制,分普高類、中職類,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同堂分卷,每科滿分100分,總分300分;

  技能綜合測試:考試形式為面試,高中生測試以語言表達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心理素質、特長能力等為主;中職生以人際溝通能力、行業(yè)認知、專業(yè)技能等為主進行測試。滿分200分。

  所有考生應認真配合學校的疫情防控相關措施。

  錄 取

  第二十二條 錄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廳及教育考試院領導下,本著德、智、技、體全面衡量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參考人數及考試成績的總體情況劃定技能綜合測試合格線(普高類考生及中職類考生分別劃線),在技能綜合測試合格的前提下根據文化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計劃進行錄。ㄎ幕荚囎畹弯浫】刂凭上人數原則上不超過報考總人數的90%),未參加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以及文化考試或技能綜合測試成績?yōu)榱愕目忌挥桎浫。相同計劃類別的各專業(yè)計劃可進行調整。

  第二十三條 對同分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英語、數學的單科成績,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錄取,申請免試考生應正常參加我校的高職單招考試。擬錄取名單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初審后,在學校招生網站(zs.bcsa.edu.cn)首頁上公示(不晚于4月6日),公示期5天,在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如有考生申請放棄錄取,將替補錄取,公示無異議后擬錄取名單報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擬錄取考生若要放棄錄取資格,則應在公示期間向學校提出申請辦理放棄錄取手續(xù),逾期則不再受理。學校根據四川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結果,辦理正式錄取手續(xù),寄發(fā)錄取通知書,并將錄取結果在通過學院網站公布。

  第二十四條 在校期間參加由教育部主辦或聯(lián)辦的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二、三等獎和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lián)辦的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獲得一等獎者的中職應屆畢業(yè)生、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yè)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稱號的在職崗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經省教育廳核實資格、高等職業(yè)學校考核公示,并在省教育考試院官網公示后,可獲得免試。在正式辦理免試錄取手續(xù)前,申請考生應正常參加高職單招考試。

  第二十五條 獲得免試資格的考生,報名時須填寫《四川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高職教育單獨招生免試錄取考生申請表》(該表在附件中下載),并于3月27日前向學校提交此表及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第二十六條?? 凡在世界技能組織主辦的“世界技能大賽(World Skill Competition)”中獲獎的中國國家代表隊選手且符合條件者,具備保送至高校深造的資格,即符合四川省高考報名條件并參加高職單招的應屆中職畢業(yè)生可保送有關高校相應的高職專業(yè)。

  新生注冊和復查

  第二十七條 經高職院校自主招生錄取的考生,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繳交學費注冊(繳費注冊時間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冊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對新生進行資格復查,對在報名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guī)行為者,將按規(guī)定取消入學資格,并將其檔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學。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yè)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guī)定辦理。

 

[標簽:高校招生章程 2021高考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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