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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師范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2023-03-01 15:53:20浙江省教育考試院


高考

湖州師范學院2023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浙江省普通高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3年湖州師范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湖州師范學院

  第四條 學校代碼:10347(國標代碼)、0021(浙江省代碼)、0321(“三位一體”代碼)

  第五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頒發(fā)畢業(yè)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州師范學院

  第七條 辦學地點:湖州市吳興區(qū)二環(huán)東路75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設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九條 學校招生就業(yè)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實施“陽光工程”,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jiān)督,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2023年招生計劃總數235人,測試分組、專業(yè)名稱、選考科目范圍、招生計劃、學業(yè)水平測試要求如下:

測試分組

專業(yè)名稱

選考科目范圍

計劃

學業(yè)水平測試要求

師范組1

歷史學(師范)

歷史,地理,技術(3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1門即可報考)

10

A等與B等之和為6門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1門)

思想政治教育(師范)

思想政治(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10

漢語言文學(師范)

不提科目要求

10

小學教育(師范)

不提科目要求

20

英語(師范)

不提科目要求

10

師范組2

學前教育(師范)

不提科目要求

15

A等與B等之和為5門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1門)

師范組3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15

物理學(師范)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15

化學(師范)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1門即可報考)

20

非師范組1

水產養(yǎng)殖學(卓越班)

化學,生物學(2門科目考生選考其中1門即可報考)

20

A等與B等之和為4門及以上

非師范組2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15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15

非師范組3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15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25

非師范組4

材料化學

化學(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20

A等與B等之和為3門及以上

 

 

合計

235

  注:考生報考時須符合所報專業(yè)的選考科目范圍要求,否則不予報考和錄。粓竺麜r,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專業(yè),以確定測試分組。填報高考志愿時不能改變測試分組,不可跨組填報;在選考科目范圍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各測試組內專業(yè)可兼報。

  第五章 報名條件和報名辦法

  第十二條 報名時間:2023年3月1日9:00-3月10日16:30

  第十三條 報名條件:

  一、已經參加浙江省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二、師范組1: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為6門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1門),且其余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C等)及以上。

  師范組2、師范組3: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為5門及以上(其中A等不少于1門),且其余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C等)及以上。

  非師范組1、非師范組2、非師范組3: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為4門及以上,且其余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C等)及以上。

  非師范組4: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為3門及以上,且其余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C等)及以上。

  三、認可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第,對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并,取低者等第作為“技術”科目學考成績等第,自選綜合不計分。

  第十四條 報名辦法和要求:

  一、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通過個人自薦的方式提出申請。

  二、網上報名要求:

  考生登錄湖州師范學院本科招生網(http://zsw.zjhu.edu.cn),點擊右下方“報名系統(tǒng)”,將所有申請材料按要求以掃描件形式上傳,經審核通過后生效。文件上傳嚴格按照報名系統(tǒng)提示的順序進行,掃描件為jpg格式,要求圖片清晰,且大小不超過4M/張?忌嚓P報名材料應在報名時間截止之前取得,不得事后補報。

  三、報名申請材料上傳要求(含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考生):

 。ㄒ唬﹫竺暾埍恚嚎忌毴鐚嵦顚憟竺到y(tǒng)頁面顯示的“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申請表”,包括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及選考科目等報名信息。所填內容必須經所在中學審核認定,用A4紙打印并加蓋所在中學公章后上傳。

 。ǘ└咧须A段獲獎證書或資格證明材料(不超過3份,原件直接掃描上傳,復印件需加蓋中學公章后掃描上傳):同類獲獎證明材料選取最高級別,綜合測試當天原件需攜帶備查。

 。ㄈ┛忌救擞行矸葑C正反面。如遺失,考生可使用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原件。

  凡是未蓋章、系統(tǒng)未最終提交、未按要求上傳或圖片模糊不清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第六章 資格審查及繳費

  第十五條 資格審查:

  一、學校招生就業(yè)辦公室對所有考生報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核。

  二、師范組1、師范組2、師范組3原則上分別按照不超過各組總計劃數1:6的比例確定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名單(含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條件考生)。如報名人數不足該組招生計劃數的6倍,則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全部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huán)節(jié)。

  非師范組1、非師范組2、非師范組3、非師范組4原則上分別按照不超過各組總計劃數1:8的比例確定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名單(含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條件考生)。如報名人數不足該組招生計劃數的8倍,則符合報考條件考生全部入圍綜合素質測試環(huán)節(jié)。

  三、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條件為:在符合報名條件的前提下,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A等5門及以上,且其余為D等(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C等)及以上。如師范組1、師范組2、師范組3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考生超過該組計劃數6倍或非師范組1、非師范組2、非師范組3、非師范組4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考生超過該組計劃數8倍,則按各組實際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人數確定。

  四、在師范組1、師范組2、師范組3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條件考生未滿該組計劃數6倍或非師范組1、非師范組2、非師范組3、非師范組4直接獲得綜合素質測試資格條件考生未滿該組計劃數8倍情況下,學校專家組根據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申請材料對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進行書面評審。評審綜合分為百分制,包括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和申請材料評審成績兩部分,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占70%(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等第累計總分,A等計15分,B等計9分,C等計3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屆生學業(yè)水平考試C等不計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折算成滿分100分),申請材料評審成績占30%(滿分為100分)?忌暾埐牧峡蓞⒃u獎項范圍如下(所有獲獎、成果和榮譽均需以第一名義獲得):

 。ㄒ唬┛萍紕(chuàng)新類: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在全國“明天小小科學家”競賽中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二)學科競賽類:高中階段在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中國化學奧林匹克競賽<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中獲得省級賽區(qū)三等獎及以上(不含省級競賽A組、B組選拔賽獲獎或預賽獲獎)。

 。ㄈ┱Z言文學特長類:高中階段在“葉圣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決賽、全國中學生創(chuàng)新作文大賽、全國中學生科普科幻作文大賽中獲得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

  (四)藝術特長類:參加浙江省教育廳組織的音樂舞蹈類(聲樂、器樂、舞蹈)和美術類(書法、繪畫、攝影、設計)藝術特長測試并獲得B級及以上證書。

  (五)體育特長類: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證書;或高中階段在浙江省中學生運動會、浙江省中學生田徑運動會上獲個人項目前5名;或高中階段在國家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主辦的中學生體育賽事中獲個人項目前10名。

 。┢渌悾焊咧须A段獲得縣(區(qū))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yōu)秀學生干部、優(yōu)秀團員、優(yōu)秀團干。

  若考生評審綜合分相同,則依次比較考生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A等個數、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數、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單科成績等第情況。其中,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單科成績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化學、思想政治、生物、地理、技術。單科排序仍相同,則一并入圍。

  五、2023年3月24日在湖州師范學院招生網上公布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考生名單。

  第十六條 入圍綜合素質測試考生請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繳費:

  一、收費標準:140元/人。

  二、繳費方式:公共支付繳費(不接受現場繳費):

  入圍綜合測試考生請于2023年3月28日08:30-3月31日16:30期間,使用支付寶掃一掃二維碼(見下圖)→輸入“身份證號”、“姓名”→查詢→確認繳費→在公共支付界面輸入手機號→下一步→選擇“支付寶”→繳費支付→完成。

  繳費截止時仍未繳費的考生報考無效。繳費成功后因個人原因未參加考試,報名費概不退還。

  第十七條 2023年4月12日起,完成繳費的考生可登錄湖州師范學院招生網右下方“報名系統(tǒng)”,打印準考證。

  第七章 綜合素質測試

  第十八條 報考考生綜合素質測試安排:

  一、綜合素質測試時間、形式、內容:

  時間:2023年4月15日08:00—18:00

  形式:面試(具體考試形式以學校通知為準)

  內容:師范組1、師范組2、師范組3測試教師職業(yè)技能和素質,包括儀態(tài)儀表、口頭表達、書面表達等;非師范組1、非師范組2、非師范組3、非師范組4測試綜合素質、專業(yè)素養(yǎng)、專業(yè)潛質等。

  二、需攜帶備查的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證;2.準考證;3.證書原件(報名申請材料中提交者);4.健康證明材料(以學校通知為準)。

  三、成績評定:均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計,滿分為100分。

  第十九條 2023年4月26日起,考生可通過湖州師范學院招生網右下方“報名系統(tǒng)”查詢成績。學校按照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師范組1、師范組2、師范組3分別按照不超過各組總計劃數1:6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該組入圍考生名單,非師范組1、非師范組2、非師范組3、非師范組4分別按照不超過各組總計劃數1:8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該組入圍考生名單。若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考生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A等個數、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A等與B等之和數、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單科成績等第情況。其中,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單科成績排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歷史、化學、思想政治、生物、地理、技術。綜合素質測試合格考生名單將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同時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八章 錄取辦法

  第二十條 學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列入浙江省普通類提前錄取,具體錄取辦法如下:

  一、高考總分要求:不低于浙江省普通類第一段分數線。

  二、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yè)只招英語考生,且要求英語成績達到100分。其他專業(yè)學生進校后原則上只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語種。

  三、男女比例:各專業(yè)男女比例不限。

  四、身體健康要求: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yè)為:化學(師范)、學前教育(師范)、水產養(yǎng)殖學(卓越班)、材料化學。

  五、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23年高考。在填報志愿時,考生須在五個院校志愿欄的第一志愿欄填寫我校志愿,否則無效。高考填報志愿時,不能改變測試分組,不可跨組填報;在選考科目范圍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各測試組內專業(yè)可兼報。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后續(xù)志愿的投檔程序。

  六、“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成績折算方法:

  綜合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20%+綜合素質測試成績×20%+高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60%(其中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科目A等計15分,B等計9分,C等計3分(新高考之前的往屆生學業(yè)水平考試C等不計分),D等及以下不計分,總分150分)。

  七、專業(yè)投檔辦法:根據各組招生計劃數1:1分別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按“分數優(yōu)先,平行志愿”的原則擇優(yōu)錄取,專業(yè)間不設級差分。當考生綜合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yè)志愿時,如考生服從專業(yè)調劑,學校將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本組招生計劃未滿專業(yè)(須滿足專業(yè)選考科目范圍要求);如仍不足,則從投檔基準線下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逐一擇優(yōu)錄取到未滿專業(yè)(須滿足專業(yè)選考科目范圍要求),直至滿額。

  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考總分、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中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若仍相同則按文化總分(剔除加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八、考生志愿填報人數未到本組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該組志愿填報人數的85%以內。

  第九章 咨詢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就業(yè)辦公室負責考生及家長的來電、來函、來訪接待工作,具體咨詢信息如下:

  聯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吳興區(qū)二環(huán)東路759號 郵編:313000

  招生咨詢電話:0572-2599888

  招生監(jiān)督電話:0572-2321128(兼?zhèn)髡妫?br />
  學校網址:http://www.zjhu.edu.cn

  招生網址:http://zsw.zjhu.edu.cn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考生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在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進校健康證明材料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四、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考試作弊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三條 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自薦材料認真核實,若出現弄虛作假現象,湖州師范學院將保留采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第二十四條 2023年招生計劃及專業(yè)介紹等其他信息詳見湖州師范學院招生網。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湖州師范學院招生就業(yè)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此外,如遇重大突發(fā)情況,學校將視情況保留對綜合素質測試考核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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